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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通: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從事競業行為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4/11/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李慶煌/總經理。

劉綿順/外貿部協理。

陸秀芳/財務部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銀行卡債整合信貸年息台中房屋信貸免費估貸任何問題免費諮詢目:

李慶煌總經理/Sing Tung Technologies Pte. Ltd.(暫定) 董事。銀行信貸借款怎麼貸款比較會過件急需用錢怎麼辦@我想知道勞工貸款率利2016申請哪家成功率最高?

劉綿順外貿部協理/Sing Tung Technologies Pte. Ltd.(暫定) 董事。

陸秀芳財務部協理/瓊蓮(股)公司 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利害關係人外,經代理主席徵詢其餘在場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Sing Tung Technologies Pte. Ltd.公司名稱為暫定,待確定後再行公告。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台通-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從事競業行為-091218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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